本报讯(张梅)高县认真落实市“两会”精神,县财政从今年起,每年预算安排20万元,建立农村(社区)党员干部关怀帮扶基金,有效增强了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。
该县要求,要在明确关怀帮扶基金使用对象、使用范围、管理办法的原则上开展工作。对农村(社区)无固定收入和报酬的党员,按规定配置的正(副)书记、正(副)主任、文书和无固定收入和报酬,享受村常职干部待遇的正常离任村(社区)干部进行基金帮扶;村(社区)党员、干部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或其它财产受到重大损失的,或因意外事故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致残或死亡的,给予200元-1000元的困难帮扶。对患病住院治疗的村(社区)党员、干部,单次住院费用在1000元-5000元、5000元-1万元、1万-3万元的,分别给予500元、1000元、2000元住院补助。村(社区)党员、干部去世后,乡镇党委要上门慰问,给予300元去世吊慰金。
同时,该县还将关怀帮扶基金交由县财政局管理,建立专账专户专人负责日常管理,并定期向乡镇、村(社区)将党员、干部接受关怀帮扶情况进行公布。面对这样的帮扶,该县的党员干部都说好,认为这是党组织对基层干部的关怀,让他们增强了对党组织的认同感和归属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