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(记者何均洪)昨(5)日,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,纪念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实施十周年。市委常委、常务副市长徐进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乃富、郭烈琦,市政协副主席付秀英出席会议。
2008年5月1日,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颁布实施十周年纪念日。《价格法》实施十年来,市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认真抓好价格法制、价格调控管理、价格监督检查、价格监测、价格认证评估等各项工作,在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、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、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、节能减排以及促进新农村建设、经营城市战略、工业强市战略实施等方面作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,尤其是价格监督检查、涉农价格收费公示、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、规范医疗服务收费、网上价格听证等工作走在全国、全省前列,得到了党委、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群众的广泛肯定和支持。
徐进要求,全市物价管理部门必须首先服务于加快发展,必须充分发挥调控职能,必须服务于和谐社会建设。同时要加强价格执法和执法监督,并加强自身建设。